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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三章成为高纬后,堂兄长恭杀疯了(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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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)

这简直就是北周战争史中的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耻辱。

若非亲眼所见,无人会相信此刻丢盔弃甲仓皇逃窜的是北周和突厥的上万联军。

气势上,北周已经输了。

《左传》曰,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

联军数日久攻金墉城不下,本就锐气大减,如今对方援兵已至,北周将士斗志已失。

此一战,莫名其妙却又好似理所应当。

城墙上本以做好以死殉城的金墉城将士,目光灼热滚烫的望着城外厮杀的援军,心中温热。

将士从不畏惧牺牲,保家卫国是天职。

他们恐慌地是被誓死守护的家国抛弃。

幸好,北周王旗迎风招展屹立不倒,似是一盏明灯明晃晃的照亮了幸存者的内心。

这一缕光明,看似微不足道,实则确实将士百姓对北齐强大的归属感。

乱世之中,最不值钱的是人命,但最值钱的也是人命。

有人,才有家,才有国。

金墉城外形势大好,北周将士四散奔逃,高头大马上白衣银甲的兰陵王终于看清了人堆里的人影。

“太子殿下?”

面具下的俊脸,难掩震惊,忍不住失声道。

远在邺城养尊处优的太子殿下何时悄无声息的到了洛阳,且还毫不畏惧当机立断投身战场解金墉之危。

八岁……

太子殿下仅仅只有八岁啊。

可挥向敌人的长剑却一点儿也不含糊,手起剑落,敌人身上便会多一个血窟窿。

旁边那位?

陆郡君?

高长恭:……

(?o?;;

总觉得这一幕,好似天方夜谭。

宫墙内说话轻声细语,温和敦厚,以体贴周到著称的陆郡君竟也拿起了长刀,死死护在太子殿下身侧。

任何妄想偷袭太子殿下的敌军都被她如秋风扫落叶般快刀斩乱麻。

今日所见之事,一件比一件荒诞。

这邺城宫墙内的风水竟能滋养出这般彪悍的太子殿下和陆郡君。

不得不承认,实在是强的很!

高长恭手中长戟不断挥舞,朝着荪歌身侧靠去。

太子殿下亲至金墉,那他便有义务保太子殿下周全,这是为臣为将的本分。

“堂兄!”

清泠泠脆生生的声音如同夏日冰碗中的梅子酒,亦似这寒冬腊月傲然盛开的梅花。

短短的两个字,一声算不得洪亮的叫声,仿佛真的有片刻驱散了战场的血腥和杀戮。

高长恭心神大震,坐于马上的身躯微微踉跄,手中长戟差点儿脱手而出。

堂兄?

堂兄?

面具之下,高长恭那张俊美到倾城的面颊涌现出复杂之色。

今日之事,好似一件比一件离奇。

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身着不太合身略显笨重的盔甲,手中的长剑还淌着鲜血,嘴巴咧的大大的,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,脸上洋溢着明媚干净的笑容,那双盛着惊喜的眸子灿若星辰。

他的到来,对太子殿下来说是惊喜吗?

高长恭的心中似是有无数的疑问。

陆令萱余光一瞥,心中了然,这便是殿下等的天降神兵。

兰陵王,高长恭。

原来,殿下能掐会算事真的。

“郡君莫要分神,战场上分神是要丧命的。”

高长恭的长戟刺中陆令萱身后的北周士兵,冷声提醒道。

顿时,陆令萱正色。

方才若不是高长恭,她可能也是一具死尸,任由战马践踏。

有了高长恭的神兵,金墉之围解,獠牙面具兰陵王五百骑,名震天下。

同时,北齐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也首次进入了诸国的视线。

英雄出少年,可遇不可求。

也许,北齐将兴。

也许,高家自高纬起将会改头换面。

邙山大捷,洛阳之役大胜的消息传入邺城,太武殿中寻欢作乐的高湛在听闻战报后,失手打碎了杯盏,清冽的美酒沾湿了衣衫。

比之邙山大捷,更令他惊讶的是他的儿子。

非但没有死在险象环生的战场,还立下了赫赫战功,与高长恭一起名扬天下。

还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。

有子如此,他可以高枕无忧,心无旁骛的一心享乐了。

看来得将禅位一事提上日程了。

俗话说得好,物尽其用,人尽其才,他的太子既然有此才能,那就早日在皇位上发光发热吧。

若高纬能让北齐长治久安,那他作为太上皇夜夜笙歌的享乐也能无穷尽。

高湛心中渐渐有了思量,丝毫没在意被酒水打湿的衣衫,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。

大喜!

值得普天同庆!

一为邙山大捷,二为北齐将安。

安不安不重要,最起码这个烂摊子能明目张胆地寻找时机扔给高纬了。

难不成高纬登基,还能限制他这个做父皇的享受奢靡?

“将战报送至昭阳宫。”

“顺便告知皇后,寡人明日将离京前往洛阳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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